纳税人进口货物,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。其计算公式为:组成计税价格=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+消费税
应纳税额=组成计税价格 x 税率
1.如果进口的货物不征消费税,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:
组成计税价格=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税额
2.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,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:
组成计税价格=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税额+消费税税额
【举个例子,如下】
昆明代理记账服务的云南某商贸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2019年9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,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100万元,该批原材料分别按10%和13%的税率向海关缴纳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,并取得了相关完税凭证。该批原材料当月加工成产品后全部在国内销售,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(不含增值税),同时支付运输费8万元(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)。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%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。
【解析】
(1)进口原材料的应纳增值税税额=(100+100x10%)x13%=14.3(万元)
(2)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=14.3+8x9%=15.02(万元)(3)应纳增值税税额=200x13%-15.02=10.98(万元)
【在举一个例子,如下】
昆明盘龙区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2019年8月,该企业进口生产办公家具用的木材一批,该批木材在国外的买价20万元(人民币,下同),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、运输费、保险费等共计10万元。货物报关后,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。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。计算该批货物进口环节、国内销售环节分别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(货物进口关税税率12%,增值税税率13%)。
【解析】
(1)关税的完税价格:20+10=30(万元)
(2)应缴纳进口关税税额:30x12%=3.6(万元)
(3)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:30+3.6=33.6(万元)
(4)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:33.6x13%=4.37(万元)
(5)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:50x13%=6.5(万元)
(6)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:6.5-4.37=2.13(万元)
另外扣缴计税方法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,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,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:
应扣缴税额=购买方支付的价款÷(1+税率) x 税率
本文作者-滇创财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