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 万元以下免征增 值税政策(8 问)
【问题 1】我是个体工商户,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 规模纳税人,2023 年三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 25 万元。请问 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,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,开具 1%或 3%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?
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》(2023 年第 1 号)第四 条、第五条有关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 10 万元 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,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%征收率销售收入减 按 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,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,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 政策,按照 1%或者 3%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,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【问题 2】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 2023 年三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 30 万元,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?
答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 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》(2023 年第 1 号)第七条规定,
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《增 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 “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”或者 “未达起征点销售额”相关栏次。
你公司三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未超过 30 万元,在办理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,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 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第 10 栏 “小微企业免税 销售额” (如为个体工商户,应填写在第 11 栏 “未达起征点 销售额”)。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,则无需填报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。
【问题 3】我是经营摩托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,月销售额不到 10 万元,请问还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?
答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3 年第 19 号)第一条规定,对月 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含本数)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,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 策,开具左上角有 “机动车”字样的税率栏为 “免税”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【问题 4】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每月 销售额在 10 万元左右,但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 总收入会否超过 10 万元,请问我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,应如何开具发票?
答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3 年第 19 号)第一条规定,对月 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含本数)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 征增值税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 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 10 万元的情况下, 适用 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应先按照 1%征收率开具增 值税普通发票。 申报纳税时,如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, 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,如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,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 1%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。
【问题 5】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23 年8 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 3%征收率的增值税 普通发票,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,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?
答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3 年第 19 号)第一条规定,对月 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含本数)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您的月销售额如未超过 10 万元,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,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。
【问题 6】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 每月销售额在 10 万元左右,月中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 认本月是否能够享受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税政策,请问我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,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?
答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3 年第 19 号)规定,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您在月中开票时并不知晓销售额是否会超过 10 万元、 能否享受免税政策,应先按照 1%征收率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。 申报纳税时,如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,可以在申 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,如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,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 1%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。
【问题 7】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 2023 年 8 月销售额 9 万元,为客户开具发票时因无法确认本 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 10 万元,开具了 1%征收率的机动车销 售统一发票,请问我还能享受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税政 策吗?我的个别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?
答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3 年第 19 号)第一条规定,对月 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含本数)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
征增值税。您的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,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,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。您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,可以凭您开具的 1%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。
【问题 8】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 2023 年 8 月销售额 9 万元,均为客户开具了 3%征收率的机 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请问我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?我的个别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?
答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3 年第 19 号)第一条规定,对月 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含本数)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根据上述规定,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。但由于您 开具的 3%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具有抵扣功能,您 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,可以凭您开具的 3%征收率的机动车 销售统一发票,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。 因此,您需要追回已 开具的 3%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重新开具免税的机 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方能享受免征政策。如无法追回,则需要按照 3%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今后开具发票时,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 10 万元的情况下,可先按照 1%征收率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。 申报纳税时,如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,可以在申 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,如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,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 1%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。
本文作者-滇创财务
免责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均来自于互联网+作者二度编辑,目的在于免费传递更多有价值的信息,但并不代表本站应对内容的绝对真实性负责。如因文章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等引起纠纷的,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站进行修改或删除。如需转载请注明“来源——滇创商务集团网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