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在计算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》(A000000)中的“103资产总额”平均值时,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资产总额期初、期末值与财务报表中“资产总额”的期初、期末值保持一致。
(二)如果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》(A000000)中的“104从业人数”与季度预缴申报表中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存在不一致,并且这种不一致导致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志的改变,那么纳税人应首先更正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表。
(三)对于选择“是”的纳税人,在填报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》(A000000)中的“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(2019年版)”时,应根据《利润表》对应项目填列“营业利润”,且不需遵循“营业利润”行次的计算规则。
(四)若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,则从搬迁年度的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的前一年度止,这些年份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年度,并从法定的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予以扣除。在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》(A000000)中,“216发生政策性搬迁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年度”应填写为“是”。
(五)一般而言,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(A100000)的第1行“营业收入”与第11行“营业外收入”的合计数,应当大于当年度增值税申报年度累计的销售收入。
(六)通常情况下,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(A100000)的第1行“营业收入”应大于或等于《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》(A105010)第27行“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”的金额。
(七)在大多数情况下,《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》第1行第1列“工资薪金支出-账载金额”不应为0。
(八)若《期间费用明细表》(A104000)第19行“研究费用”大于0,则《免税、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(A107010)的相关行次(第26行、第27行或第28行)也应大于0,具体取决于纳税人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类型。
(九)当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,应将合伙企业当年度分配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(利润)填入《纳税调整明细表》第41行“(五)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”。
(十)无论纳税人是否发生纳税调整,只要涉及资产折旧、摊销等事项,都必须填报《资产折旧、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》(A105080)。
(十一)所有纳税人都有义务填报《弥补亏损明细表》(A106000)。该表中的以前年度亏损数将由系统自动生成,若纳税人对第8列“当年待弥补亏损额”存在疑问,请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。
(十二)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,并按照“自行判别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”的方式办理。若符合税收优惠条件,纳税人应通过填报A1070**系列表来申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。
(十三)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,只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,纳税人都需要填报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》(A107041)和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(A107012)。
本文作者-滇创财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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